乾兴元年(1022)二月,宋真宗逝世,年仅13岁的赵祯登上皇位。按照皇家惯例来说,未成年太子本不应执掌皇政,但宋真宗仅此一子,只能将皇位传给了他,并“遗诏尊(刘)皇后为皇太后,淑妃杨氏为皇太妃;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”。这一份记载十分有趣,“权”字代表这一委任是临时性的,后世常有太后“权同处分军国事”,但刘太后虽是“权处分军国事”,却无须与皇帝“同处分”。而在起草遗诏之时,丁谓甚至想将“权”字去掉。幸得当时王曾坚持遗诏中“权”字不可删去,才得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刘太后的权力。虽然刘太后承诺“候皇帝春秋长,即当还政”,但谁也没料到这一时间竟然持续了整整1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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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刘太后临朝称制以后,朝堂上出现了很大的变化。宋真宗晚年之时重病缠身难以临朝,此时丁谓曾买通了呈交朝臣奏言的宦官雷允恭,朝臣所呈奏书往往会先交予丁谓过目,而刘太后接手朝政以后首先便将首相丁谓贬至崖州,并将雷允恭处死以正纲纪,随后将“天书”殉葬埋于帝陵,结束了这一场闹剧,这也为刘太后树立下不小的威望。
在刘太后垂帘听政之时,她着重提拔了王曾、张知白、吕夷简及鲁宗道等以才干及公允著称的贤才。至天圣六年(1028)二月,张知白病逝,此时宰相王曾推荐参知政事吕夷简接任其职务,而枢密使曹利用则主张以枢密副使张士逊出任末相。在王曾的劝说之下,刘太后本打算起用吕夷简,然而在枢密院与中书门下两府奏事之中,吕夷简却谦让上言,推荐张士逊出任末相。刘太后最终决定任用张士逊。吕夷简通过以退为进,在刘太后与宋仁宗心里留下了极好的印象,而事情也出现了戏剧化的转折。仅一年之后,曹利用因恃功骄纵得罪皇室与宦官,又逢其侄曹汭犯事,曹利用遂被罢枢密使一职,在辗转前往房州赴职时被宦官杨怀敏逼死,而张士逊也遭到牵连而被罢黜。不久以后,宰相王曾也因故罢相,吕夷简在短短半年之内平步青云成为首相。
吕夷简出任首相的时间为天圣七年(1029),其年皇帝已二十及冠,刘太后本应按约还政于宋仁宗。朝中大臣议论纷起,但她并无放权之意,反而将范仲淹、宋绶及林献等上书请求还政的大臣贬黜于外。即便太后不惜以此表明态度,但仍有人继续上疏。明道二年(1033),奉礼郎、将作监主簿刘涣再度上疏请太后还政,“太后怒,议黥面配白州”,似乎为此事把身体都给气坏了。黥面即是在其面上刺青,虽不会造成多大的身体损伤,但却是一种对于人格的侮辱,这对于文人而言似乎比直接赐死更为狠毒。在这件事上,刘太后为何如此愤怒,而她给刘涣的惩罚为何如此之重?
刘涣为刘文质之子,因父荫而任奉礼郎、将作监主簿,监并州仓。实际上,宋代平均每年的门荫补官应不下五百人,其总体数量至少有数千人之多。刘涣只是这数千人中之一员,故而需从其职本身入手才能进一步分析。宋代官制纷繁复杂,继承自唐中期以来的中书门下制。依照中书门下制度,唐三省六部“正官”变为定品秩待遇的“阶官”,对照而言九品上的“奉礼郎”便是其“阶”;而刘涣此时真正的职事似为并州将作监主簿。但将作监主簿在宋仁宗时期仅是寄禄官,并无职事,这意味着刘涣此时仅仅是一位因父荫而得以食禄的普通文人而已。
既然刘涣的官职如此低下,其奏状为何能送到刘太后面前呢?这与中书门下制度本身有关。唐前期中央行政组织实行三省六部制,在地方上划分县与州(统县)二级。在唐贞观元年(627),与尚书省六部直接对接的州级行政组织数量高达358个。这大大超出了合理的行政幅度,中央行政组织对于地方的控制力大大衰弱,地方上统治风险频发,只能通过向地方大量派遣临时使职来处置地方事务。由于以皇帝名义派遣出去的使职,“不缘曹司,特奉制敕”,是以个人身份参与政务处理与地方巡视的,因此无须通过三省六部上、下行文书程序的限制。由于地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,导致了使职的派遣普遍化,并且侵占三省六部职事官的职能。
三省六部体制下,自地方而来的上行文书,首先汇总至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曹,其后由尚书省筛选、转递门下;而门下省对各司文书分别进行审查,并逐渐具备了行政事务的决策权,宰相议事机构政事堂也设置于门下省;部分重要文件,则在经过筛选后转呈中书省。文书下行过程,也是由中书颁敕、门下审驳,再至尚书省转递地方施行。然而在唐朝前期,使职设置的日益普遍化,甚至逐渐取代三省六部原有的官制体系。与此同时,使职具有“入奏天阙”的特权,可以绕过原有三省六部制度直接上呈奏状。直到中书门下体制形成,原体制下“尚书省—门下省—中书省”的奏抄上行系统,被非制的“奏状”所取代,无论是中书门下抑或是在京诸司、诸使、诸郡、诸军都可以越过御史台与中书门下,直接具奏;而中书门下亦可转呈辖下官署奏章。唐中后期形成的中书门下制度,无疑保证了言路的通畅,这又成了刘涣事件发生的基本背景。
“刘涣请还政”是一个围绕着低职官僚奏议权所发生的标志性事件,一方为“权取军国事”的太后,另一方仅仅是一个尚未正式进入官场的荫补官;一方是皇权,另一方是一位普通文人。如果一个普通文人都可妄议皇帝家事让她还政,那接下来只怕是群臣奏议,强逼太后还政了。或许正是害怕这种情形出现,刘太后便试图给予刘涣严厉的惩罚以杀鸡儆猴。然而,宋代皇帝依赖“祖宗家法”来构建其合法性基础,若是依从刘太后的处置,无疑是对其合法性基础的无理破坏,这势必会引起朝堂的强烈反弹,朝臣可能群起奏议强逼太后还政。
此时,从中斡旋的人乃是吕夷简。尽管吕夷简并没有参与“请还政”一事,但此时恰逢刘太后身体抱恙,吕夷简顺势将刘涣留在京城,并与薛奎二人力谏,令他得以免受黥面之刑。夹在皇权与一名普通文人的所谓“政治斗争”之中,吕夷简站在了刘太后的对立面,以宰相之职力保一位敢于上谏的文人,其后又将此事隐匿下来,从而避免了一场政治风波。其所作所为,在实际上保障了低职官僚的奏议权,并且通过委婉地维护“祖宗家法”来避免可能发生的合法性危机。这也给予宋仁宗极大的执政启示,为其后宋仁宗广开言路形成独特的士大夫政治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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